见众人都放下了筷子,趁大家还没离席,金爷笑呵呵地开口:“今晚就要下斗了,各位若是还有什么准备未做,还请尽快,若是需要采买什么东西,尽管记在我的账上就是了。”

    听了这话,宋天瑛的眼睛一亮,别管公事是什么,反正进了他的耳朵,就只听到自己可以拿别人的钱过购物的瘾了。

    “你们知道要准备什么吗?”慕霭皱着眉头,跟身旁的两个男人说起,至于爱莲娜……她忙着逗阿蒙,没时间搭理队友。

    所谓术业有专攻,慕霭一个理科生对于传统文化的了解本来就不深,再者没看过什么描写盗墓的文学作品,所以知道的真不多。

    这种无知挺符合慕霭这次副本里附赠品的人设,金爷听见他们小声商量,也没说什么。

    许尽沉默着没说话,有种高手的风范,在他看来根本就不需要准备什么,带好武器见到怪物就砍死,一切轻松愉快。

    “放心,交给我就行!”宋天瑛积极地揽了活,他拍着胸脯保证,自信满满。

    而另一边,爱莲娜正旁若无人地缠着阿蒙:“咱们一起去买东西吧!”

    不自在地将胳膊小心从爱莲娜的怀里抽了回来,阿蒙磕磕巴巴地婉拒:“我、我没什么要准备的,就不出去了。”

    “可是,我的肚子还是会痛,想去医馆看看,”爱莲娜十分做作地双手捂着腹部,可怜兮兮地望着阿蒙:“他们要去买东西,都没有人陪我,一个人去医馆好惨哦~”

    这架势就差明着跟阿蒙说——你得负责了。

    作为一个责任感还是比较强的男孩子,话都聊到这个份上了,也容不得他拒绝。

    在旁边围观了全场的慕霭,总有种在看狗血八点档的既视感,即使爱莲娜并没有说‘我怀了你的孩子’那种烂俗的台词。

    撩汉子这姑娘可真是太会了……但凡把这种心思放在游戏上,他们估计早就通关了!

    今天也是为了队友的不靠谱而叹气的一天呢。

    吃过饭,爱莲娜就拽着阿蒙的胳膊出门了,慕霭他们很识相地没有跟过去凑热闹,

    三个男人一起去了街上采购,准确来说是慕霭和许尽跟着宋天瑛。

    慕霭是一个并没有什么购物欲望的人,逛街买东西对他来说是个又累又麻烦的事情,好在他生长的时代在他长大以后就飞速进入了网购的模式,但是看着页面挑商品,其实也挺不耐烦的。

    像现在这样有人能够承担一切,自己只需要跟在后面帮忙拎买来的东西,对慕霭来说可谓是一种福音——甚至拎东西都不需要他,许尽身强力壮全都接过去了,慕霭感觉就像是跟出去散步一样。

    按照宋天瑛的说法,糯米、黑驴蹄还有黑狗血是盗墓三宝,他们只从粮店里买到了二斤糯米,其余两样完全不是市场上会贩售的东西。

    而他们又不能现在去买一头黑驴剁脚,或者买条黑狗放血,只能无奈地放弃了。

    对于这些东西,其实几个人的观念都像是对待封建迷信一样,可以有备无患,但绝不会过分地信赖,毕竟比起这些不知道能不能管用的手段,还是各自准备的武器更实在一些。

    昨天来市场逛了一下午,宋天瑛对这里已然很熟悉了,有了他带路想买什么都挺方便的,他们接着又准备了一些结实的麻绳,慕霭又提醒他去买驱虫药。

    昨天晚上睡得死,宋天瑛不知道他们的发现,听了慕霭的话便很不解,慕霭只能凑近小声和他简单说了一下,半夜的时候他们听见了声音,又怎么在院子里找到了虫子。